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关于启用部分基层党组织 印章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组织部发布时间:2018-06-15作者:浏览次数:67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武编〔2018〕14号文批复和《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部更名和成立通识教育学院等事宜的通知》(武商院党〔2018〕18号)文件精神,依照印章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通识教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印章。中共武汉商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总支部委员会印章同时作废,并由组织部统一收回。

 

附件:新印模(式样)

 

 

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