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6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组织部发布时间:2019-06-03作者:浏览次数:565

附件1.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武汉商学院2019).docx附件2.学习传达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docx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支部

根据学校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实施细则及市委文件要求66日(星期四)是6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确因特殊原因当天没有进行的,原则上应于一周内完成。请各党支部在全面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普遍推行“5+N”模式的基础上,针对党支部特点,加强分类指导,精心组织实施现就6月份“支部主题党日”重点内容提示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今年6月开始,在全党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531日,中央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对在全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动员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见“上级精神”板块)全校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明确主题教育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在主题教育中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精心做好主题教育各项准备工作。

2、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原文见“上级精神”板块)。《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全校各党支部可采取书记领学、集体研学等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帮助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

3、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精神。近期,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文见“上级精神”板块),为新时代做好选人用人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根据省委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各党支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将学习贯彻《办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在组织开展6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时对《办法》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处级领导干部要要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带头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做到既掌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又掌握具体政策、具体规定。

4、有计划推进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学习研讨。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是全面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的规定教材,包括《新时代新思想新征程》《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14本,习近平总书记为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作《序言》。前期学校为全体处级领导干部人手配备一套。各基层党组织要注重学好用好这批教材,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创新学习形式,广泛开展研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的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  

5、在6月份底前完成党总支集中换届。经组织提醒任期已经届满或即将届满的党组织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6月底前完成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并对所属支部开展换届选举提醒和工作指导(换届选举程序及请示报告见附件1)。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传达典型案例。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在6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向全体教职员工讲有关中央纪委、省纪委、高校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具体案例详见附件2)。


                                         党委组织部

                                        20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