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校: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南、北区分党校同时举办武汉商学院第4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中要求进步的入党积极分子,其具体条件为: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员、群众推荐(团员经过团组织推荐),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向党员群众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
2.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3.入党动机正确,要求进步迫切;
4.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和不良道德表现;
5.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二、培训内容
党章党规教育培训;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优良作风教育培训。
三、培训时间
原则上11月30日前完成结业考试。参加集中培训时间累计应达到5-7天或不少于40学时。
四、培训地点
待定
五、有关要求
各党总支遴选推荐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
1.各党总支按程序认真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可以推荐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大一新生参加。
2.为保证党校培训效果,本期党校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统一管理的形式,管理由分党校和学员所在党总支共同负责。各党总支要指派专人参加本期党校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名单上报分党校。
3.各党总支于10月30日前将《第4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党总支公章)报分党校承办党总支,同时缴纳教材费(教材费按7元/本收取)。各分党校学员名单汇总后,集中到学校组织人事部427办公室领取培训教材。
注:分党校指南区分党校和北区分党校,各分党校以所在校区的学校二级单位(含院部、党务行政部门)组合设置。继续教育学院、后勤集团属南区分党校,机关、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图书馆属北区分党校。
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