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组织部发布时间:2019-12-30作者:浏览次数:30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支部:

根据学校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2019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一般安排在123日(周二)或125日(周四)集中开展,确因特殊原因当天没有进行的,原则上应于1周内完成。现就重点内容提示如下

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各党支部要按照《关于在全市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武教组发〔201923号)要求,组织党员进一步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学习交流,结合学院(部门)职责和个人岗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主题教育联系点,与师生群众面对面宣讲、交流。党支部书记上月未向支部党员报告个人学习体会,要在本月进行报告。

二、认真开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要按照《关于开好各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武商院党办〔201928号)要求,结合1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支部要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组织党员系统盘点参加主题教育的收获提高,深入查找违背初心和使命的差距不足,严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督促提醒支部所属党员干部按要求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三、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回头看”。按照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提示要求,党支部要对照整改问题清单,对支部党员学习整改等情况进行梳理,特别要聚焦“为民服务解难题”,督促支部党员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办理1件实事好事,没有学到位、做到位的,要及时“补课”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开展案例学习。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第一部分常怀信念之源第一个至第五个案例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