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 年,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双胜利”,现就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七一”专题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七一”前后,各党支部要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日活动要突出政治性、体现庄重感,重点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等开展学习讨论。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了解党在各个时期光辉奋斗历程中的武汉故事,弘扬党的优良革命传统。要继续推行“5+N”主题党日模式,严格落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切实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开展“初心如磐、使命在肩”主题党课直播活动。“七 一”期间,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四个一”行动的通知》(武商院党办〔2020〕10号)(见校内网),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广泛邀请党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优秀党校教师等,采取讲座式、访谈式、情景式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初心如磐、使命在肩”主题党课活动。各基层党组织在组织讲好主题党课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交流,进一步扩大党课活动的影响力。
三、开展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活动。按照党员领导干 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要求,“七一”前夕,处级领导干部都要到各自党建工作联系点(主题教育期间明确的联系点),主动到所联系的党支部开展一次走访调研,与师生党员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民意,认真倾听师生呼声,并围绕深化加强教学科研管理等,积极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想方设法师生解决一批难题。
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七一”期间,学校党委将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有关规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广泛宣传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党员争当先进、争做表率。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落实推荐表彰工作的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主题展览、宣讲报告会、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为党旗增光添彩,为纪念建党99周年营造浓厚氛围。
五、持续开展典型案例学习。
各党支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觉悟,补足精神之钙。(见附件1)
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活动政治性强,是一次严肃的 党内政治生活,全校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 施,确保活动取得好的效果。要按照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 义的各项要求,勤俭节约办好各项活动,坚决防止铺张浪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七一”纪念活动的有关情况(纸质版), 请于7月1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427室。
(7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提示内容,以此通知为主,不再单独下发)
附件:典型案例
党委组织部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
典型案例
一、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龙渊被“双
开”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龙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龙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担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期间,同意使用“小金库”资金;在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北校区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违规发包工程项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龙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讨论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龙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
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韶关学院原党委书记邹永松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
籍和公职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韶关学院原党委书记邹永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邹永松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邹永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邹永松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三、广东省南方医科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胡炜被开
除党籍和公职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南方医科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胡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胡炜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胡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炜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